災害是針對人的傷亡與財產損失,因此大自然災害經常與災區人口密度有直接關係,而地震災害又與建築物結構有非常直接關係,通常在貧窮區域(第三國際國家),由於建築物結構較差,往往規模7以下地震就會造成重大傷亡,2003年伊朗巴姆城大地震,地震規模MW
6.8,造成25000人死亡,但是已開發地區如日本、美國加州以及台灣在這種地震規模下的傷亡可能在百位數以下。
由於512汶川地震震央區域屬於較貧困區域,建築物大都以當地石材或磚瓦建構,不是鋼筋水泥結構(或結構較差),因此在MW
7.9強震之下必然造成全面性破壞。地震當中尤其學校建築物倒塌造成學生慘重傷亡,2005年巴基斯坦地震(規模MW
7.8)同樣造成學校全面性破壞,七千多名學生死亡。921集集地震也有同樣情形,有數百所學校全毀或半毀,由於地震發生在凌晨,所以沒有傷亡。若以建築物空間的人口密度來看,平時學校教室應屬於人口密度非常高的空間,因而地震災害中通常屬於傷亡較高的環境,尤其當校舍施工不良時,更會造成重大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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