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建立海嘯預警系統?結語


  台灣在過去四百年的歷史紀錄中有四次災害性的海嘯事件,1721年(台南)、1781年(屏東)、1792年(台南-嘉義)與1867年(基隆-金山),傷亡人數可達百至千人,可見台灣西南海岸與東北海岸地區對於海嘯災害是不可不防備(圖五)。雖然百年來地震觀測結果顯示台灣海峽發生大地震的次數非常少,但是歷史紀載十七世紀時海峽中曾經發生大地震造成福建沿海重大傷亡。雖然歷史記載海嘯災害以西南沿海地區較多(可能與地方縣府設立較早有關,中北部地方縣誌文獻都始於十九世紀中期),其中之一原因是南中國海沿著馬尼拉海溝隱沒到菲律賓海板塊之下,並在恆春半島西部與南部海域中形成一系列的逆斷層,此種的地質構造環境是具備有引發大地震的可能。


        另外,台灣東北部延伸至西南部沿海區域的海底地形與地質構造條件都有利於形成海嘯的危險區域,而且引發海嘯的大地震都可能鄰近台灣,海嘯在十數分至數十分鐘之內就會侵襲沿岸地區,即便具備預警系統可能在短時間內尚無法達到預防效果。由此可見台灣沿海地區有必要針對海嘯災害進行詳細評估,並建立預警系統,同時也應教導民眾認識各種自然災害的防災觀念。尤其對於地震與近源海嘯,此種不可預警的自然災害,民眾應須具備避災與防災的認知,如此才能減少災害。